法律问答

房子赠予子女,那子女以后买房,算不算二套房?

房屋买卖
2022-11-08 07: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赠与子女后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不是一定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若结婚之后的赠与的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在结婚前赠与房产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认定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的赠与性质如下:子女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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