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2-11-08 07: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可以裁定宣告婚姻无效。如果婚姻有无效的情形,那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向带着婚姻无效的证据和其他诉讼所需的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法裁定婚姻无效。法院审查后,发现确实婚姻存在无效的情况,应当依法裁定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存在重婚情形的;
    2、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的,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
    (二)夫妻双方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如果都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该无效婚姻转为有效婚姻,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