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特征

公司成立
2022-11-08 08: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2、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3、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主要有:
    1、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2、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3、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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