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丈夫给别人做担保,写的借条,现在借条马上过3年

抵押担保
2022-11-08 08: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的,则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大额的借条不是一定需要担保人担保,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钱担保人的期限时效应当是由当事人自己自己约定,如果担保方式为保证,则保证期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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