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能不能反悔?

协议离婚
2022-11-08 09: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是如果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不一定可以反悔。除非是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可以撤销的事由时,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在离婚协议未生效之前,双方对协议反悔的,可随时更改协议上的内容。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可撤销事由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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