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留置权的行使程序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2-11-08 09: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留置权的实现的程序为,当事人协商将留置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留置权人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则超过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