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上写着每天八个小时,但是公司另外让你签了一份保证书,说自愿加班,然后加班不给加班费,我想问一下这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8 09: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合同中如果有约定的,接受劳务一方需要支付加班的工资。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且加班的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不能变相加班,如果需要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此外在其他的法律中也规定了劳动者每周需要休息至少一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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