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只约定40%违约金,合理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8 09: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内容由各方协商决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关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但是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额。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是可以并行的,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