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怎么撤销啊?律师

协议离婚
2022-11-08 1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案件撤销的方式为:在该离婚案件被受理后,依法宣判前的一段时间内,原告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案件,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申请夫妻离婚协议撤销方式如下:
    1、夫妻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其撤销。
    2、若夫妻根据该离婚协议进行了离婚登记,则该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可撤销。
    3、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向法院就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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