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条已过十几年,还能要回钱吗?

债务追讨
2022-11-08 10: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还是可以要回钱的,借条本身时效是永久的,如果是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则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让其同意偿还借款,因为此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借条还款后能要回。因为债务人归还借款后,属于债务已经履行而导致借款关系消灭的法定情形。出借人理应将借条归还给借款人。若出借人无法归还借条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其出具一份换还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借条还款后能要回。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条,写明已按期归还欠款,对方不能归还的,可以要求出具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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