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资金怎么样为实缴

公司成立
2022-11-08 11:0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只需要认缴。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成立时,对于注册资本的缴纳,只需认缴各自的出资,约定在公司成立之后按期实缴就行,不必须实缴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但不必在注册时就全部缴纳完毕,可以分期缴纳。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出资认缴制度,只要股东在的时间内全部认缴出资就行,并不需要一次性缴纳出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注册资金不要实缴,我国是认缴制度。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需要直接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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