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病人胰脏非正常过大,手术室被手术刀割伤,医生构成过失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08 11: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生主观过失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才能算医疗事故。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因此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手术发生并发症,如果医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医务,那就不算医疗过失;如果医生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医务,那就算医疗过失。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人员遇到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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