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房产是否可以保全

债务追讨
2022-11-08 12: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抵押的房产可以保全。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设定抵押不影响保全的实施,是否设定保全一并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设立了抵押权的房产可以保全。当房屋为了向银行贷款做抵押的,银行作为债权人具有抵押物权,当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物权,此时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债务人可以申请法院诉讼保全,但是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第一百五十九条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 抵押房产可以进行保全。当房屋为了向银行贷款做抵押的,银行作为债权人具有抵押物权,当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物权,此时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债务人可以申请法院诉讼保全,但是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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