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房子归男方,当时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子还在还贷,我现在想去掉我的名字,申请公租房,怎样办理

2022-11-08 13: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 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需要还清贷款。有贷款的房屋由于抵押给银行,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离婚后可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离婚后更改住房贷款的户名的办法: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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