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担保把朋友借高利贷,但是她不还我了,说是高利贷,但是我要还别人啊

民间借贷
2022-11-08 13: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然高利贷违法,但是还需要还,但当事人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借款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则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需要偿还,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需要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了高利贷的钱不一定全部要还,只要还该还的部分,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如果借贷的本人还不起高利贷,担保人要还。对于高利贷中的合法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担保人要在其担保范围内进行偿还;而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担保人可以不还。法律不保护该部分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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