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挂中介卖,我与中介签合同还有买家叫定金,我现在不想卖了,还要赔违约金

房屋中介纠纷
2022-11-08 14:0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为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定金,此时的违约责任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签了合同付了购房定金而不想要房子的,在购房合同中构成违约,应以定金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居间合同中一般不构成违约,可以要回定金,但可能需要向中介支付必要的劳务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构成违约的需支付违约赔偿。房产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存在约定或法定违约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