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未到期,房东强制强行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
2022-11-08 14: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在不得己的情况下是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如果出现了: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等情况时,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一般而言,合同从签订之日就开始生效的,所有合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主动履行义务。
    法律没有给予房东任意解除权,因此,当合同成立,房东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出现下列情形时,房东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
    2、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但一般而言,合同从签订之日就开始生效的,所有合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主动履行义务。法律没有给予房东任意解除权,因此,当合同成立,房东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