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偷税实质行为有什么例子呢

公司税务
2022-11-08 14:4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下面我将针对,偷税行为有哪些,做简单地分析如下: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实践中,常有为了少缴、少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行为。
    具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情形,可包括: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
    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法律依据:
  • 偷税罪主观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犯此罪,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