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姻中,男方借钱,女方不知情,离婚的时候,负债女方需要支付吗?

婚姻债务
2022-11-08 15: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夫妻一方借钱还不起的,如果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也应当负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男方有债务属于其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女方不需要承担。若是该笔债务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老公借的钱,离婚时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都需要偿还。夫妻可以自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各自还款的数额。如果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欠款人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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