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管12123查不到,我车子已经开走了,我不处理会怎么样?

2022-11-08 15:4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 交通违章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以抓拍为主的违章,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这样的违章只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那里有一个专门处理此事的窗口。
    一种是以现场贴条,现场开据罚单的为主。前者要持条到交警队找到当时给你开条的交警,让他给开个罚款单,到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
  •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1、查看违章通知书上面的车辆是否是自己的车辆;
    2、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比如驾驶证;
    3、到交警队开具处罚决定书;
    4、拿着处罚决定书去指定的银行交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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