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医鉴定伤情程序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8 15: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医鉴定的程序首先是接受委托然后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由专业的法医对尸体进行鉴定,随后法医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四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 伤情鉴定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刑事案件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办案单位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
    2、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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