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022-11-08 16: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属管辖的意思是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的特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指的是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
      
    (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
      
    (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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