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8 16: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违约责任有没有根据约定的期限偿还欠款,没有根据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等,借款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借款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签订定金合同的还需要适用定金法则;法定其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借款方违约的责任有:
    1、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使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的本息;
    3、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