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离婚后增值不分另一方有权争夺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8 17: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那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款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和还贷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婚后通常是没有权分享的,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但如果该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婚后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对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所有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则是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