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出车祸,人员安然无恙,对方全责,耽误了5天没工作!这误工费300元,对方不愿意出,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8 17: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对方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全责耽误了工作并减少了工作收入的,能要误工费。根据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
    首先,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其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