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医院生了孩子不给办出生证明

子女抚养
2022-11-08 18: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的出生证明可以在小孩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开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有: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宝宝名字。之后在助产机构信息录入后才能办理。出生证明一般都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的,孩子的父母可以向孩子分娩的医院或由县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补办。一般由孩子的父母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然后提交助产单位相关原始病历复印件或接生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出生证,通常在医出生的孩子,在生下来的几天之内,医院就会为孩子制作出生证明,所以一般只要是合法生育的,对这些东西是不用太过担心的。在之后尽早给孩子上户口。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