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孩子已经打掉了,解除同居关系必须退还全部彩礼吗

彩礼
2022-11-08 18: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领证未同居需要退还全部彩礼。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当给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需要退还彩礼。因为男方给付彩礼就是为了结婚,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当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就算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需要退还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之间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形之一存在,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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