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前妻离婚抚养权变更官司

子女抚养
2022-11-08 19: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抚养权的官司,应当提出需要变更的正当理由,正当的理由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
    1、协议变更的手续为:父母双方自愿共同签订的,符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抚养权更变协议书》;
    2、诉讼变更的手续为:原告持抚养权变更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父母不适合抚养的情形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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