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是如何计算的

取保候审
2022-11-08 19:2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方式是:从起算时间从处以管制开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方式是如果独立适用的,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附加适用的,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的效力及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方式是如果独立适用的,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附加适用的,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的效力及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