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除了买房用,其他有什么用处

社会保险
2022-11-08 19: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要做到物尽其用,当事人可以选择将公积金用在购房、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等事项上,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全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 公积金除了买房的其他作用有: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房屋装修、用于住房翻修或者重建、用于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压力、用于支付重大疾病用于治疗以外减轻家庭负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不只能用来贷款买房子。公积金除用于支付后期按揭贷款外,一并可以用于房屋装修、用于住房翻修或者重建、用于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压力、用于支付重大疾病用于治疗以外减轻家庭负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