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变更如果是指变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则债权债务仍然由该企业承担;如果是指企业具有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则债权债务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