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子是婚前男方母亲买的,写的母亲的名字,但是每个月夫妻共同财产在转月供,离婚女方能分到月供一部分钱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8 19:3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该房屋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那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母给的买房子的钱,如果说明是赠与子女个人的,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也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予分割;如果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的是双方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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