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持续期间买了车妻子是担保人离婚后妻子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婚姻债务
2022-11-08 19: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的妻子是否有责任的分析:如果担保人就是债权人的,丈夫以其名下的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该笔债权的主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保证合同配偶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双方一般不对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承担责任。但若该担保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或该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担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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