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户口不在本地,能回村建房吗?

2022-11-08 19: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户口,但没有房子和宅基地,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在村里建房: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房屋能在本村内过户。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经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通过发放相关证件依法进行产权变更。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村里的回迁房,如果符合所在地的政策,一般可以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至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至第六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