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劳动仲裁但错过了开庭时间,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1-08 19: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如果申请人未到,并且不是因非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他正当理由造成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仲裁开庭后,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作出裁决书。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如果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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