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走错路了,在收费站前50米左右有口,我没下收费站就掉头了算违章吗

2022-11-08 20:0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费站入口前掉头违章。高速公路不仅主线道路不允许机动车掉头,匝道以及收费站内广场都是严禁掉头的。对违法掉头、逆行、倒车驾驶员将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高速公路不仅主线道路不允许机动车掉头,匝道以及收费站内广场都是严禁掉头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内广场、匝道等处的车辆行驶速度确实相对较慢,但也绝对禁止车辆掉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 处理违章不必须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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