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商品都有权利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提供发票。发票作为记账的凭证,有些消费者需要发票进行报销,而一些商家提供的小票(如“收据”)是不能代替发票的,商家拒绝提供发票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拒开发票属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