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去逝,他和前妻的女儿,户口一直在我的户口本上,如何把她分户出去。

2022-11-08 22:0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分户的,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对分户申请进行相应的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将当事人的户口分出去,让当事人单独另立门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办理与父母户口本分开的分户流程如下:由本人或户主向原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户口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办理新的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想与父母户口本分开的分户手续是:由本人或户主向原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户口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办理新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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