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交强险必须买吗

保险赔偿
2022-11-08 22: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保险中交强险必须购买。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车辆上路行驶必须购买,其它汽车保险中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推荐购买。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 汽车保险中,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没买交强险的汽车是无法办理过户以及上路行驶的。至于其他的商业险,买不买都不影响汽车上路,不是必须要买的,可以根据自己的的情况选择购买。
    法律依据:汽车保险中,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没买交强险的汽车是无法办理过户以及上路行驶的。至于其他的商业险,买不买都不影响汽车上路,不是必须要买的,可以根据自己的的情况选择购买。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买交强险的需要车主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购买交强险的,应当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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