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员工签的《新员工入职协议书》试用合同一个月2021年11月8号至2021年12月8号。现在试用期过了20多天没签转正合同每天上班迟到而且不打卡,我一到公司就看到在睡觉。现在不想用他了打算给他结清工资走人,他现在不肯走想要做到年底,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我现在让他走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需要怎么赔偿他?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8 22: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承担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但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拒绝签合同那就相当于自己离职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但如果在续签合同时,用人单位降低了报酬之类的,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