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不好,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女方什么都不要,只要一个女儿,儿子和家产全部给男方,男方还是不答应怎么办

离婚
2019-04-21 17:1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经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1.协议离婚,避免冲突。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保留结婚证、男方家暴等相关证据。
    第二,如果你也想一次诉讼便离婚,收集丈夫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吸毒等相关证据。
    第三,如果第一次对方起诉离婚被驳回,你也可以起诉离婚。
    3.你有两项权利:
    第一,如果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的,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第二,如果离婚后你生活困难,可以要求丈夫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4.如果对方殴打你的行为构成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你只要想公安机关报案,剩下的由他们介入。
    5.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你好,婚姻大事建议慎重考虑决定。
    1、离婚的方式有双方去民政局协议办理和去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所需时间较短,但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事宜事先达成协议,否则只能起诉。
    2、离婚主要涉及孩子由谁抚养、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问题,建议你自己先想好大体方案。
    3、子女抚养方面,要根据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孩子若在2周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10周岁的,要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超过10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标准一般为其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之间,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4、财产分割方面,除非双方对财产归属做出特殊约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要平均分担。同时,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5、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什么过错的话,首次诉讼难以判离。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就会判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