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在个体店买东西被店的孩子把东西碰到了砸伤,起诉商店,有营业执照信息就可以吗。还得有店主的身份证号?谢谢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8 22: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可以向该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的持有者索赔。营业执照持有人和借用人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享有向营业执照持有人或借用人索赔的选择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可以向实际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者索赔。营业执照持有人和借用人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享有向营业执照持有人或借用人索赔的选择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若商家出售的产品产生侵权情形,且致人受伤的,应当向受害人赔偿这些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如果没有,则赔偿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