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父,母可以代替吗

起诉离婚
2022-11-08 23: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父母不可以代替。离婚纠纷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一般都要求当事人亲自参加庭审。除非被告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由被告除配偶之外的其他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父母不可以代替的。应当缺席判决。但由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父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到官司当中。但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话,法院也是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出庭参与诉讼既是当事人的一项义务,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积极主动出庭参与法院的诉讼审理,使自己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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