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法律规定,涉及到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
商业秘密的事项是依法不可以公开的,而其他事项一般而言都是可以公开的,我国正常情况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