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做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09 03: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能依法定程序做财产公证的。需要双方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做财产公证。只要双方有做公证的意愿就可以办理公证,但是夫妻财产公证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公证;公证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做财产公证的,且一般需要双方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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