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押金330元,租房合同签字不是我,是另外一个人签的,现在本人没有住在那个房子里面,且合同也还没到期,但是另一个(签租房合同的人不是房东),那押金能不能找签合同的人退我,还是租房时间到期了,然后按合同退还押金。

房屋租赁
2022-11-09 05: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内应该有交押金的条款。当合同满期之后,房东扣除一些费用后剩下的押金要退还给住户。如果房东拒绝退还的,我们可以报警,让警方来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只能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不想租房子且还没签合同的,押金一般应予退还。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面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部分押金充当违约金,扣留押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实际损失的数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房时没签合同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押金应当届满后退还。口头协议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要求返还押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