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办过酒席,但是没有办结婚证,没有迁户口,现在户籍地拆迁,我能享受拆迁分的房子吗?

拆迁补偿
2022-11-09 06: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所在地拆迁但是没有房产如果是另一户房产户主的共住人,长期生活在该地是有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按照人口数算,是以实际居住人口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没有实际居住的人不能算在实际人口数里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办理结婚登记后领取结婚证,没有及时办理迁户口的手续,当事人能否分房子,需要根据当地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分割。如果本人属于征地补偿方案的范围,按照家庭人口份额分的房屋,本人也应当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户口没迁走,也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有补偿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难度较大,需要和原驻地村委会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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