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期间厨房水龙头进水管生锈漏水泡了楼下的厨子租客承担责任还是房东

房屋租赁
2022-11-09 07: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水管漏水,如果是因房屋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因房东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的,则由房东担责;如果是因租户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水管漏水的,则由租户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楼房下水主管道漏水,且是相邻的邻居或者楼上的原因造成的,由造成漏水的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工程质量有问题导致的,由装修公司负责。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 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的,如果漏水是由于租客使用房内设施不当造成的,则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由租客承担对邻居的赔偿责任;如果漏水是由于屋内的设施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房东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的,则房东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