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入职5年多是补5年多的吗?

社会保险
2022-11-09 07: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按照最低工资交社保不合法。社保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应当按实申报,并由用人单位足额缴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劳动者辞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N+1劳动者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应当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没有改正的,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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