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医保转入本地

社会保险
2022-11-09 08:0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地医保转到本地的办法:先由外地的单位为劳动者转移医保关系到本地,然后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地的新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最后在本地参保并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异地转院手续办理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
    3、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个人向医疗机构要求跨省转院的,可以根据以下流程进行办理: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医院医务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